2023.10.31 06:13 臺北時間

法官認定防狼噴霧劑是凶器 男子持它噴灑落單女子打劫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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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屏東地院法官認定防狼噴霧劑是凶器,將噴灑防狼液行搶的涂男重判10年徒刑。(資料照)
屏東地院法官認定防狼噴霧劑是凶器,將噴灑防狼液行搶的涂男重判10年徒刑。(資料照)
一名有強盜前科的涂姓男子,假釋出獄後仍不知悔改,竟持防狼噴霧劑,噴向落單的女子,趁其無法反抗搶走裝有現金、提款卡的隨身包,且逃離現場後一路變裝,製造斷點,躲避警方查緝,落網後檢方依強盜罪將他起訴,但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防狼噴霧劑應該視同凶器,改依較重的「攜帶凶器強盜罪」重判他10年徒刑。
住在屏東縣、有強盜前科的涂姓男子,今年3月間某日在屏東市中央市場一帶找尋作案對象,他見林姓女子落單,先是向其搭訕,講沒幾句話就掏出預藏的防狼噴霧劑,朝林女臉上噴灑,被害人痛苦摀住眼睛、口鼻,涂男則趁勢一把扯下她脖子上的金項鍊,卻不慎掉落地上。
這時林女大聲呼救,涂男再度噴灑防狼液,讓對方說不出話來,情急之下,他也來不及撿拾金項鍊,扯了被害人裝有3,300元現金、提款卡的隨身包,轉身逃離現場。
涂男犯案後,為了躲避監視器拍攝,不斷更換衣服、戴上帽子變裝,甚至轉搭不同的交通工具,企圖製造斷點,但警方還是很快將他逮捕到案;全案偵結,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依強盜罪將他提起公訴。
但屏東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防狼噴霧劑含辣椒成分,猝然遭噴灑防狼液,立刻喪失反擊能力,身體會產生痛苦,客觀上足認定為凶器,因此變更法條,以量刑更重的「攜帶凶器強盜罪」論處,且因涂男犯後毫無悔意,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重判10年,全案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10.31 06:1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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