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職籃涉入打假球與簽賭事件,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今日召集SBL、T1及PLG三個聯盟代表與裁判委員會召集人開會,體育署亦列席指導,並於會中作出幾項決議。
籃協聲明指出,針對籃壇涉賭與假球案延燒,理事長謝典林震怒,國際籃球總會FIBA要求3個聯盟、15個隊伍必須設立正式專職人士(Single Point of Contact for Integrity,SPOC),負責具體宣導計畫、建立可舉報違反公平競賽事件之平台,並在調查期間配合FIBA和其他主管機關,確保所有賽事皆遵守FIBA關於下注與操控比賽的相關規定。
聲明中也提到,副祕書長暨發言人張承中指出,針對裁判可能涉賭,籃協將推動3聯盟同步規範,裁判委員會已有裁判監控、迴避機制,將會推動裁判簽署切結書,若有涉賭或假球等情形,應負高額違約金及損害賠償之責,「清理門戶絕不手軟」。
張承中也強調,會中共識加強球隊的管理責任及懲處球隊的規定,將統一各隊嚴格球員懲處方式、整合球員合約及切結書的責任,球隊應加強對球員法治宣導。
最後,由於風波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針對媒體能嚴謹報導,捕風捉影或擠牙膏式的報導及不確定傳聞對籃壇影響很大,也傷害各聯盟及球對商譽。若有不法,籃協絕對最高標準處理,絕不寬貸,並全力配合司法檢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