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涉嫌拍攝當時年僅16、17歲的網紅耀樂的性愛影片,被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成為演藝圈的台版me too首宗被起訴的案件。
據起訴內容,炎亞綸2017年與耀樂發生關係後拍下性愛影片,後影片遭外流,炎的陳姓友人2018年社群平台推特上看到影片後,下載影片傳給炎亞綸。警方今年8月上門搜索查獲,陳男在手機、筆電仍存有該影片,士林地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1項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將他起訴。
《ETtoday》報導指出,陳男疑似為知名作詞人,曾為炎亞綸和S.H.E等藝人寫歌,但求證對方目前尚未獲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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