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媒體《華商報》11日報導,網路流傳一份公告稱,涉嫌強姦、猥褻兒童犯的張X基,1979年2月出生於甘肅省靜寧縣,2010年至2019年6月在甘肅省靜寧縣某小學,先後擔任教導主任、校長,然而在兼教師期間,竟透過體罰等手段,對缺乏性防衛能力的小學生形成精神挾制,並利用講解習題、學生交作業等機會,在其宿舍內,多次對5名時年8-12歲的幼女實施姦淫,甚至還當眾在教室內或在其宿舍裡,多次對17名時年8-14歲的兒童少年實施猥褻。
布告稱,法院依據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張某依犯《強姦罪》判處死刑、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不過張某提出上訴,但經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仍駁回,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終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後,張某確認因性侵、猥褻兒童判處死刑,並已於2023年11月7日將張某驗明正身,押赴刑場,注射執行死刑。對此,靜寧郡政府辦工作人員證實,公告是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所發。當地相關部門透露,案發後已對被害學生進行救助,事發小學目前已撤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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