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5日,刑事局偵二大隊第三隊會同高雄市警察局、南投縣警察局等單位,對郭男等詐保集團成員展開拘提、搜索,拘提主嫌及共犯7人到案,並查扣犯案手機、詐領保險金之帳冊、存簿、汽車買賣合約書、保險契約等證物,經刑事裁定扣押主嫌名下房屋1幢及其涉案帳戶。
專案小組調查,35歲的郭姓主嫌和2個弟弟平日以經營中古車買賣及汽車維修為業,相當熟稔中古汽車行情,並知悉投保汽車車體險,於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通常以一般同款、同年份車輛於當時市價及實際維修費用等作為理賠依據,且該賠償金額經常高於其購入或維修車輛的實際成本,郭嫌為牟取不法利益,與周姓共犯等人商討,用假車禍方式詐取保險給付。
專案小組指出,郭嫌等人從2019年至去年初,屢次尋找無監視器、人煙稀少的地點,再分別以BMW、賓士、瑪莎拉蒂等名車製造假車禍。郭姓3兄弟一開始先擔任車主,向保險公司投保高額車體險,得手後再找其他人頭,人頭車主可獲一成保險金作為報酬。
警方查出,郭嫌等人為能順利詐保,變化多種撞擊方式,比如故意在高雄市仁武區一處橋墩自撞3次;他們還二度將車輛停放路邊,由同夥駕駛車價便宜的國產車猛烈撞擊;過程中更聲稱為閃避野狗,自撞牆壁。
警方提醒,上述假車禍詐保案件,除詐欺金錢造成保險公司及其善良保險人之損失外,且隨機高速猛烈撞擊停放路邊車輛,極可能對路過無辜民眾造成危險;由於詐欺行為乃一罪一罰,共犯與主嫌均同罪,負有連帶民事賠償責任,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勿受利誘充當人頭車主,避免引禍上身,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