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指出,涉案的黃男(27歲,彰化人,有恐嚇、傷害、毒品、公共危險等前科)平日在台中市以打零工為生,前些日子他與已經分手的曾姓女子,在網路聊天室發生齟齬,他越想越不爽,11日晚間7點多,竟跑到曾女位於北區住處樓下叫囂、咆哮,嗆聲要曾女出來與他談判,對方置之不理,盛怒的黃男竟然掏出預藏的手槍,對空射擊,然後倉皇逃逸。
警方獲報,立刻封鎖現場蒐證,鑑識小組在地上拾獲一枚彈殼,同時派員調閱監視器,查出黃嫌往東光街方向逃跑;另一組人馬則查出他開著一輛租賃車,且案發後也沒躲回家,經調閱沿途監視器,並監控其手機訊號發送位置,縮小追蹤範圍,最後在南區某公園發現他租賃的車輛。
專案小組搜尋公園四周,很快的在文心南路找到心慌意亂的黃男,當場將他逮捕,此時,距離案發不到3小時;可是,黃男身上、住處,都搜不到作案槍枝,警方只扣得彈匣與2把非法刀械。
一開始,黃男死都不承認開槍,堅稱只拿刀恐嚇,但目擊者指證歷歷,且警方已經尋獲彈殼,因此非得把槍找出來不可,辦案人員跟他耗了一整天,終於突破其心防;昨天下午黃嫌坦承,他一時衝動開槍洩憤,知道自己闖了大禍,於是把作案槍枝丟棄在公園裡,車子也不敢開了,漫無目的遊走,只想盡快逃離。
警方順利找到作案槍枝,訊後依槍砲、恐嚇等罪嫌,將黃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同時建請檢方予以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