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簡訊服務係以車輛在新北市區道路上遭民眾由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檢舉、固定式照相桿及科技執法成案的案件為主;超速、闖紅燈違規等逕行舉發案件寄發通知單的作業時程約需30天。
此簡訊提醒的服務措施,是當檢舉人上傳違規資料或固定桿照相案件(包含警察局科技執法設備舉發的違規案件)受理成案後,即發送訊息通知該車預先登錄的手機號碼,惟實際是否舉發,結果仍以收受舉發單為準確。
同時,成功申請加入會員登入後,在完成「車輛綁定」且查核資料無誤後,即可享受「違規照片查詢」「我的違規」「簡訊通知服務」,其中在「我的違規」功能可查詢到車輛綁定成功近3年內且最近查詢日20筆違規資料。
市警局提醒民眾,2023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針對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40公里(原條例是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處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記違規點數3點,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處罰已經加重,尤其違規車輛須停止駕駛6個月,非常不方便。
駕駛人應維持良好精神狀態、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以保護自身及他人之行車安全,如有上述違規情形,簡訊將一併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