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報導,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進行3,000公尺跑步測驗,由學員互相1對1記錄成績,及格標準為男性14分30秒、女性16分30秒,其中特一班、特二班有12名學員擔心無法通過測驗,互相掩護填入不實成績,經其他學員向上反映而曝光。
消訓中心主任梁國偉表示,中心依據特考班相關獎勵懲處規定,依情節對涉案12名學員分別給予1次至2次不等行政處分,強調學員是「記錄不實」而非「作弊」,他們也對此表示後悔。而這12人之中有1人主動退訓,其餘11名學員則在20日重新測驗均通過,依規定可以分發。
消訓中心專門委員謝志強今日上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本次懲處會影響到學員未來分發到其他縣市任職的成績,但不會影響任職後的權利義務;另傳涉案學員中有2人父親為現任小隊長,謝志強回應「不清楚」,並強調不會因為學員的關係背景而影響懲處結果,未來中心也會採購電子計時器,使程序更公正、公開,並提升效率及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