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春今天上午與藍委王鴻薇開記者會,質疑法務部因政治考量、無法證明影片造假,承諾一週內要提出的桃色影片鑑定結果,拖了一個月仍不見蹤影,為釐清真相,林國春決定把畫面委請民間公司鑑定真偽。
中正一警分局說明,鄭文燦10月25日提告妨礙名譽後,一分局隔日就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於10月27日將相關檔案送交刑事警察局進行深偽鑑識。11月8日函復報告結果為「無法判斷深偽可能」。
先前數次澄清的鄭文燦也透過辦公室發布3點聲明,表示關於網路流傳的影像,他已多次公開聲明影中人不是他本人,並委請律師提告,由司法機關查明影片來源、還原真相。
鄭文燦強調,他2011年與太太到澳門旅遊,兩人全程同行且沒去不當場所,故沒有林國春指控情節。最後鄭文燦痛批林國春,為了選舉任意抹黑栽贓,卻從未提出有效證據,他已請律師提告遏止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