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維國2日駕車行駛在中興路與民航路口時發生將通事故,當下他將車停靠路邊後,便立刻上前探視對方車輛駕駛是否有受傷,所幸車上駕駛與乘客都安然無恙。隨後簡維國撥打110報案,並在現場指揮交通等待永樂派出所派員前來處理。
警方到場後,簡維國接受酒測,並在測量完成後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簡維國說,自己當時作了直線往返、單腳站立、畫同心圓等測試都順利通過,然酒測值0.16 mg/L,已超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1項2款所規定標準0.15 mg/L(行政罰)0.01,警方並依規定製據開單。
簡維國表示,自己因跑喜宴行程未能堅守原則,「雖是少量但仍不能開車之準則,因自己的疏忽造成大家的困擾,內心感到十分愧疚與自責。」他也懊悔,不應該心存僥倖。
最後,簡維國呼籲大眾以他為鏡,強調酒駕零容忍,讓行車安全得以落實,並再次向大眾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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