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大同士林立委參選人、議員游淑慧近日質疑,2009年、14年前,蕭美琴曾在自述的報導指出,2000年為什麼當時不能放棄美國國籍,是因為當時她放棄美國籍,就變成無國籍人,從蕭美琴的自述,她無法判斷蕭是自始沒有中華民國國籍,2002年才歸化取得國籍?還是曾有過中華民國國籍,後來喪失,2002年才回復取得國籍?但不論是雙重國籍、歸化或回復,依法都是不得參選正副總統的。
蕭美琴今上午前往台中陪同立委林靜儀車隊掃街,被問及國籍問題時,她表示,第一,她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因此無所謂「回復」問題;第二,由於母親是美國人,因此她早年確實擁有美國國籍,但她在2002年就已放棄,也有相關資料文件可以佐證;第三,當她2000年在總統府上班時之所以會有相關討論,是因為我國的《國籍法》與《戶籍法》有不同的身份與規定,「有國籍、沒戶籍」的身份在台灣入境、工作及待遇上都有差異,不過她在擔任僑選立委當天就已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因此相關問題也在她進入國會後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