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馬文君並非買不起其他房屋或土地,據2022年底的財產申報資料,馬文君與丈夫名下共有56筆土地、5筆建物,堪稱立院「地王」,夫婦存款總額超過千萬元,此外還有股票、保險等。
《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地興建農舍須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為前提,「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也規定,一塊農地僅能申請興建一棟農舍、農舍建蔽率不得超過農地10%,且興建農舍的民眾應是農民。
馬文君是政二代,長期擔任公職,其夫王俊國也來自具有政治色彩的家庭,叔叔是前花蓮縣長王慶豐、堂兄弟是前立委王廷升,夫妻倆是否具農民身分,有待商榷。且馬家莊園內除種樹,未見其他明顯農業生產行為;莊園內除了本體建築外,還有一處玻璃屋,加上圍牆等設施,總面積是否超過法規上限,同樣有待主管機關認定。
不過,因國產署非農舍與建管主管機關,農舍是否違規,並非由國產署發動調查。一位不願具名的政府官員指出,農地若未農用,自然無法取得農舍建築許可,雖然《農業發展條例》2000年修法後才加嚴農舍管制,但若農舍原無合法身分,修法後自然也不可能符合條件,若經檢舉,將由地方主管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