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指出,本案經解剖檢驗後顯示,該犬隻體型肥胖且有老化特徵,整體臟器有不同程度充血,死因研判為熱衰竭。而動保處接獲報案當日為陰雨天,抵達現場時室外溫度約攝氏30度,車內溫度僅比室外高1、2度,但法國鬥牛犬本身屬於容易熱衰竭的犬種,處於緊張的情形下,易發生猝死。
本案經事後調查,犬隻飼主稱當日凌晨因與家人爭吵,故帶犬隻到車內休息,車內一直有發動開著空調,然而飼主途中因身體不適打算先回家服藥後再回到車上,卻於回家時服藥後不慎睡著,中午醒來時就得知犬隻逝世的消息,而車輛早已停止發動。
為避免類似悲劇發生,台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第6條已明定,飼主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本案飼主將犬隻獨留於車內,顯已違法,並還造成犬隻死亡的後果,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
動保處呼籲,即使飼主只是暫時離開車輛,仍不應讓寵物獨留於車內,違者可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發現此情形,請於現場立即通報1959動物保護專線,並協助提供車牌號碼,動保處會立即派員前往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