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怡昕在臉書表示,他詢問了多位在北市基層學校擔任教練的朋友後,認為需要協助澄清此事;首先,遭禁賽的同學是因轉學未滿1年才被禁賽,規定行之有年,是為了防止學生運動惡意挖角,至於在賽前才突然通知Y禁賽,則是因為Y生報名時填錯身分證,才沒在報名當下收到電腦示警,直到承辦單位知情後詢問開南國中,開南才回應誤植Y身分證,故Y生依規定遭到禁賽。
汪怡昕指出,國中籃球聯賽分為甲、乙組,學生不論是甲轉乙、乙轉甲、甲轉甲或乙轉乙均須禁賽1年,且國中聯賽對於轉學生的參賽資格為在原校有1年以上學籍,Y生在原校打甲組未滿1年,本就不符參賽規定,轉校後硬以甲組身分參加乙組賽事,用意為何?
汪怡昕也提及,開南透過挖角,以及與葉丙成的無界孰實驗教育機構引進多名選手,Y生也為其一,開南早在2年前教育盃教職員組的比賽時,請了社甲槍手參賽,被發現後遭主辦處禁賽至今的處分,遭禁賽已非首例。
汪怡昕也借用1位不具名的基層教練的留言拋磚引玉,該留言中提及,發文控訴高中體總的邵姓先生先是挖角花蓮自強籃球隊教練,後來自強教練帶著自強子弟兵轉學至開南,現在有多位去年在自強讀九年級的學生於開南中學讀高一。
該教練直言,多數孩子在打球過程中學到的非當專業球員,而是運動精神、紀律與合作,但這回的爭議事件,簡言之就是邵先生為了贏,使出偷吃步被抓到,現在還以以孩子的故事轉移焦點、哭天喊地的控訴,該教練拋出提問,「難道我們想教孩子的是『只求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盼望邵先生能照道理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