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小歐(化名)於2017年8月入職某通訊設備公司擔任櫃檯人員,隔年在公司舉辦的尾牙上「新人運」降臨在她身上,抽中了1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8萬元)現金大獎。不過,事後公司只支付小歐2萬元人民幣(約8.8萬新台幣),並用話術敷衍她:「剩下的獎金會逐年發放」,要她不要著急。
豈料,小歐在中獎2個月後,突然收到「開除」通知,瞬間失業的她急忙詢問當初公司允諾的尾牙獎金,而公司卻以「已經離職,獎金一併取消」回應她,讓她氣炸向公司提告,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小歐主張,公司在年會上設立抽獎,獎金及獎品是屬於公司發放給員工的年終福利,無論哪個員工抽中,公司都有義務足額支付;公司則辯稱,該筆獎金針對的群體除了員工之外,還包括與會的供應商,因此該筆獎金是「公司贈與」,屬無償合約,公司可以單方面撤銷贈與行為。
法院審酌後認為,該筆獎金是否會被小歐抽中「存在不確定性」,所以公司主張的「贈與合約」並不成立,企業無權撤銷。此外,法院指出,企業給員工提供福利分為法定福利及非法定福利2種,前者如社會保險、帶薪年休假等,後者如各類獎金、各種補貼等,企業有兌現相應獎金及獎品之義務。判處公司賠償小歐獎金差額8萬9700人民幣(約新台幣40萬元)。公司上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