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表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在今年6月9日修正公布,適用於本次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對於選舉人、候選人及媒體都有相關規範,請大家務必遵守,避免觸法,相關規範如下:
- 媒體方面,廣播電視事業應以公正、公平原則從事選舉相關議題的新聞報導;對於提供時段供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也應秉持此原則;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所刊登的競選廣告,應於該廣告中載明或敘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
- 政黨及任何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的宣傳品,應親自簽名。
- 政黨及任何人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廣告物應具名為之。
民調發布方面,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的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的單位或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中選會提醒,明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選舉民意調查。
另外中選會說,針對本次選舉,網路上流傳諸多選務錯假訊息,特別提醒國人,正確的選舉、投票資訊請上中選會網站查詢,以及在通訊軟體中加入訊息查證管道工具。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也向媒體呼籲,希望各家媒體在開票當日報導開票時,適時穿插中選會中央選情中心提供的計票數據,讓民眾可以知道正確的計票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