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副主委陳朝建今日出席「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競選活動起跑記者會」,有媒體詢問吳欣盈財產申報更正進度?中選會在公告資料前有要求吳申報完整財產資料嗎?
對此,李進勇回應,吳欣盈辦公室曾指派律師向中選會諮詢,「但到目前為止並未提出正式更正」。李進勇說,至於中選會公告候選人財產申報,皆是按照候選人申報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後,就會予以公告。
陳朝建表示,按照既有法規,形式審查是指依照所載事項予以照登,且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刊登後不得抽換,若需更正,會以更正附件方式上網公告。
陳朝建也補充,候選人財產申報公告後會照登一年,如果發現資料錯誤,候選人依法可以請求更正,若有錯誤卻未請求更正,中選會遇具體檢舉時會立案調查處理。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第3項規定,有申報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