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紐約時報》報導,當地時間12月19日,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依據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叛亂條款」,裁定川普沒資格參加該州總統初選。
事後,川普競選團隊發言人史蒂芬張(Steven Cheung)發聲明表示,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頒布一項錯誤決定,團隊將迅速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同時要求暫停執行這項不民主決定;而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目前已暫緩這項裁決直到當地時間明(2024)年1月4日。
報導中援引專注於國家安全問題的無黨派網站「Lawfare」數據指出,密西根州、俄勒岡州、紐澤西州與威斯康辛州已向州法院提出訴訟;另外阿拉斯加州、亞利桑那州、內華達州、紐約州、新墨西哥州、南卡羅來納州、德州、佛蒙特州、維吉尼亞州、西維吉尼亞州與懷俄明州,共11州向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其中密西根州、亞利桑那州的訴訟已被下級法院駁回,皆進入上訴階段;另外,緬因州州務卿預計近期對川普參選資格作出裁定,因緬因州程序比起他州較為不同,民眾可對參選資格提出質疑,由州務卿先聽取了解,接著任何一方都能上訴至州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