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指出,政見發表會由中選會主辦,並委由民視無線台負責轉播,強調「三立並無轉播之責,亦不是主辦的轉播單位。」除了不是轉播台,原本晚間新聞時段就有商業電視廣告,須在晚上7點30分及40分左右進廣告,三立表示該時段本就為平時廣告排播的重要時段,「與政見發表會所抽籤的候選人發言順序無關。」
三立新聞表示,對特定有心人士連轉播單位都搞不清楚,未經查證就惡意汙名化本台新聞專業,感到令人遺憾。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45條第一項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中選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時段,供候選人發表政見,同一組候選人每次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受指定之電視台,不得拒絕。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指出,中選會承辦選務為達普遍性、全國性、取得性,找電視台轉播政見會,只能找「無線電視台」(如公視、民視、台視等),不會找「有線電視」(如三立、東森、TVBS、年代、壹電視、鏡電視等)或「地方系統台」。
而民眾黨抗議的消失44秒,是YT頻道不在上述規定內,中選卻只回答「無線電視台與中選會官網影音頻道皆依法完整轉播總統候選人政見發表會」,是因為中選會在乎有完整播出的只有民視電視台,而非民視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