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部分,新竹地方法院認定是虛偽交易,因此將花鰻從債權名單剔除;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接到舉發後,認定王維邦、李宏文涉嫌詐欺未遂、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還發現富商陳萬添是台光實際負責人,也是假交易的幕後黑手,因此在今年10月將3人提起公訴。
本月初,涉案的3人到法院開庭通通認罪,並爭取緩刑,但在庭外抗議的前台光大股東鄭楠興及股民自救會代表卻不以為然,他們認為檢方因忌憚陳萬添背後的人脈勢力,只用輕罪起訴他們3人,抓小放大,目的是讓陳全身而退,完全無視受害廠商及股民的權益。
曾擔任金山財神廟董事長、台光公司副董事長的鄭楠興告訴本刊,1990年台光董事長王邦彥因涉嫌掏空公司19億元下台,他接手經營後,遇到對岸燈具產業興起、削價競爭,導致台光一路挨打、資金吃緊,加上自己後來也身陷掏空官司,根本無力經營,於是透過管道找人接手,希望台光能起死回生。
鄭楠興說:「當時我先找黨國大老的律師團隊,協議由對方出資1億5,000萬元,買下我手中的5,000張台光公司股票,取得經營權,另外再注資15億元給台光紓困,沒想到對方付了2,000萬元訂金,進駐一個星期後,就因團隊內部意見分歧,決定退出,為了解決燃眉之急,後來我透過影視大亨許安進介紹,跟陳萬添搭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