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宋國倩是台北市安徽省同鄉會現任理事長、台灣安徽同鄉聯誼總會副總會長及皖台交流中心執行長;李安泰則是台灣安徽同鄉聯誼總會秘書長及皖台交流中心公關,曾在台北市安徽省同鄉會擔任第8、9屆祕書長。
專案小組查出,李姓、宋姓及另位葉姓被告等3人均是台北市安徽省同鄉會核心幹部,受中共安徽省台辦、統戰部等單位委託,邀約、安排同鄉會成員及親友共27人,以新台幣1萬6000餘元超低價團費赴安徽省旅遊、交流。
在安徽旅遊期間(即112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食宿、交通全由中方資助、招待,李姓被告、台辦人員並於餐會中要求團員支持藍營總統候選人,以此不正利益行賄有投票權團員,李姓被告並在中國取得人民幣3萬元,返台後存入銀行帳戶。
檢察官訊問後,認李姓、宋姓被告2人罪嫌重大,且有互相勾串、湮滅證據之虞及羈押必要,今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北檢表示,對於任何選舉不法案件,均將全力嚴查,並呼籲民眾於選舉期間,應避免接受資金來源不明,或費用與行程顯不相當旅遊招待,若涉及支持特定候選人或政黨,即可能觸法。
檢察總長邢泰釗昨天也在法務部舉辦的反賄選活動一再強調,檢方偵辦中國介選案件絕非特定人士所指的政治辦案,因為中共不但以前所未有的大規模手法落地招待國人出遊,除了灑下大筆銀子,甚至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明顯已違反選罷法等相關規定,執法機關不能漠視,更絕非外界所言的司法介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