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升格前擔任桃園市新埔里里長的郭雲輝,任內創立全國性的「中華民國村里長聯誼會」,並擔任國民黨黃國園黨部委員,是該黨在桃園市相當活躍的地方樁腳;而經營地方媒體的劉豫忠,則擔任「桃園市國際暨兩岸教育交流協會」熱中兩岸交流事務。
去年這兩人招攬一團赴中國福建、河南等地旅遊的「尋根之旅」,團員均為桃園市現任里長或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等地方頭人,團費僅收2萬元來回機票錢,整個行程的食宿遊樂等費用,都是中共國台辦支付。
在該行程的多次餐敘中,國台辦人員與郭等人,公開籲請在場的里長、理事長,支持「兩岸一家親」理念的候選人,甚至赤裸裸地要求力挺特定政黨候選人,檢方認為,此舉係以招待食宿之不當利益,行賄具有投票權之人。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嘉義指揮桃園市調查處蒐證完成後,昨天檢調帶回郭、劉2人接受偵訊,並以證人身分傳喚15名參加旅遊的里長、理事長,訊後諭知郭以30萬元、劉20萬元交保候傳。
檢察官指出,郭、劉2人涉嫌《反滲透法》第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受滲透來源委託、指示、資助,而對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