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中國西安某家廣告公司先前無預警宣布從市區搬到山區,要求員工準時9點打卡上班,並未提供任何通勤補助,造成某些員工通勤困難度大增,據員工透露,「沒車的同事只能搭乘1輛3小時1趟的公車,還需步行3公里,走30多分鐘山間村道才能到達辦公室,單程通勤時間差不多2個小時」。
此番工作地點變動,導致14名員工因通勤時間過長,選擇自動離職,並簽下離職協議,然而令人錯愕的是,當他們丟出離職書後,才短短4天,公司就宣布再度搬回市區,並開始招聘新員工,此舉徹底惹怒離職員工,質疑公司老闆故意以這種方式迫使員工離職,認為老闆故意隱身背後,用這種方式逼退員工,省下資遣費。
但是該公司老闆受訪卻聲稱,搬遷的原因是市區租金過高,且租約剛好到期,新辦公室又尚未完工,因此暫時搬到公司經營的民宿辦公1週。然而離職員工則駁斥老闆說法表示,當初公司明確表示需要在山區長期辦公,「如果說只在山裡待1週就回新辦公室了,哪個人堅持不了?」
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員工首先應確認勞動合約是否約定工作地點,若有約定且未經協商一致改變,公司的行為可能違反合約,員工有權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