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中市潭子區經營宮廟的謝男,2019年向A姓女信徒謊稱:「神明指示,妳將不久於人世,你想不想幫自己續命?我可以幫你,否則你很快見不到親人」。女子惶恐,任憑擺佈,謝男在房間裡,要求她矇眼,然後脫衣,繼而撫摸被害人胸部,恣意猥褻一番後,宣稱是「作法」,事後還收取紅包3,600元。
一審A女證稱,謝男自稱是乩身,當時他宣稱是「聖義父」附其身降神諭,告訴她:「妳難道不想見到兒女長大」,此話與擊中她的軟肋,才會任憑他猥褻,而謝男將A女帶到淨房,命她口頌「南無觀世音菩薩」,接著伸狼爪摸胸,A女因為被嚇著了,不敢反抗「神明」,摸完之後,謝男聲稱神明退駕,然後告訴她:「你已經讓神明暫時續命了」
另有一個B姓女信徒,被謝男誆稱可以請神明降駕,施法治病,B女同樣被帶到「淨房」,謝命B女躺在床上,脫掉衣褲,用棉被矇臉,接著摸胸,最後用手機偷拍下體,事後索討紅包3000元,之後又以改運、醫病為由,用同樣手法再度猥褻、偷拍,並索討紅包5,000元。
謝男食髓知味,半個月後將B女約到旅館,告訴她:「你會生病,是因為前世情人糾纏,必須與神明乩身發生性關係,才能斬斷前世情人的糾纏,接著命B女脫光衣服,性侵得逞,事後還索取8,000元紅包與價值14,000元的金牌。
全案一審台中地院法官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等罪,判謝男徒刑四年八月;二審台中高分院法官審酌謝男已經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依約賠款,所以減刑為三年10月,但謝男還是覺得量刑過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最高法院合議庭裁定,駁回謝男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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