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0 18:18 臺北時間

僑委會性騷案受害者自揭「惹怒徐佳青」 痛訴:考績被打「丙」還遭抹紅

mm-logo
時事
徐佳青被控吃案,還將性騷受害者考績打丙等。(翻攝僑務委員會 OCAC 臉書)
徐佳青被控吃案,還將性騷受害者考績打丙等。(翻攝僑務委員會 OCAC 臉書)
僑委會駐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歐姓女副主任日前指控遭到張姓男主任性騷擾,張男對歐女說「我覺得你最近胸部變大、很好看」等,結果竟遭僑委會主委徐佳青吃案。沉寂數月後,歐女今(10日)凌晨親自於PTT八卦板發文,表示自己公開申訴惹怒徐佳青,除了考績遭打丙等,還遭誣告與中資人員往來,有洩密疑慮,而被僑委會立案調查。歐女母親今也受訪表示,女兒吞下大量安眠藥,送急診,目前昏睡觀察中,透露女兒在性騷案後說「不想活了」。
歐女今凌晨在PTT八卦板表示,自她公開控訴遭性騷後,儘管千百個不願意、千萬個委屈與憤怒,迫於「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範,她只能先吞下委屈,服從徐佳青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強行調職,並於去年12月中旬回到台灣,經過2個月的調查,僑委會性騷擾防治調查小組也在去年12月15日作出「職場性騷擾成立」的決議。原本歐女以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能還她公道、恢復她的外派工作,怎料「事實證明我大錯特錯!」
歐女表示,事發後,「性騷擾加害人僅僅記了申誡一支,年終考績乙等;而提出申訴的我,卻面臨前所未有的報復跟追殺,除了強行給我考績丙等之外,還要因為加害人誣告我跟中資人員往來,有洩密疑慮,而被僑委會立案調查!」
歐女痛心寫道,在她公開申訴「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性騷擾案」和召開記者會後,完全惹怒徐佳青,危及徐的政治生命,所以徐對她恨之入骨,利用各種莫須有的指控,讓她在公務單位無法立足。她表示,「徐委員長『保護加害者』『淡化加害者的罪行』『避免對加害者的懲處被大家討論』,然後將我往死裏打,以證明她整個處理過程的荒腔走板以及對我的『違法調動』,都是我自己的問題,完全與『性騷擾申訴』無關。」
歐女列舉徐佳青保護加害者的事證,包括徐佳青以LINE警告她、禁止她不可以跟僑界人士提及性騷擾案,否則就要追究她的責任;調離加害者時間延長至4個月,遠遠超過外交部處理的時間;對加害者僅給「申誡乙次」輕放處分等。
另外,歐女也指出徐佳青迫害、追殺及報復受害者的事證,包含徐佳青自己調查性騷擾案件期間明白表示「加害者和受害者都有錯」,並持續檢討受害者;對受害者的職場霸凌如抹黑、抹紅、抹黃充耳不聞、對所有的申訴公文全部存查、不予回應;罔顧受害者罹患中重度憂鬱,不斷指責她不回訊息;違反「性平三法」,在受害者公開提出申訴後,不顧受害者的意願,違法強行發派令將她調回台;不斷透過行政手段,在僑委會及海外蒐集受害者的「其他罪行」,並大肆渲染。
歐女痛訴,「最誇張的是,本年考績對我處分為『丙』(加害人乙,受害人丙!!!),處以『丙』的理由完全是強加之罪,全國公務機關被授予考績丙等的人員,都是被記過或大過,或是犯刑事罪行等等,任職公務員7年、從未被記過申誡的我,儘管提出強烈辯駁,僑委會的考績委員在懼怕徐委員長的權勢下,維持丙等決議」。
歐女質疑,這就是當今政府所宣稱的「性騷擾零容忍」「接住被害人」嗎?公務員「依法行政」只是口號嗎?難道中華民國女性公務員的人性尊嚴就可以這樣隨意地被政務官踐踏嗎?歐女心痛寫下:「本案徐委員長對性騷擾申訴人,不加掩飾顯露的痛恨、敵意、追殺和報復,已經超過任何人性道德和相關法規的最低底線,再不公諸於世,天理難容!我也已經對整個公務體系對於性騷擾案的處理方式喪失信心,無法再承受接下來的報復跟迫害了…」
根據《ETtoday》報導,歐女今因服用大量安眠藥被緊急送醫,歐母今下午協同律師受訪,落淚表示女兒有憂鬱症,事發後一直說「不想活了」,發現服用大量安眠藥後,緊急送醫,目前人還在急診室昏睡觀察中。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鏡週刊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安心專線:1925(24小時)/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更新時間|2024.01.10 18:18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