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聲明:
- 有關亞洲排球聯合會(下稱亞排聯)將原定於我國舉辦之本賽事更改至印尼,體育署深表遺憾,尤其我國排協112年接獲主辦權後,已投入相當人力及經費開始籌辦。
- 據悉,中國排球協會向亞排聯表示,本賽事在我國舉辦,中國將因政治因素無法派隊參賽,係屬其內部政策,與我方無關。尤其是歷年來我國主辦各項國際賽事,中國隊來台參賽並無困難或限制,體育署及相關部會亦提供專案協助,優先處理渠等入境事宜。
- 體育署輔導我國體育團體參與國際體育事務,向來以保障我國運動員參與國際賽事,及維護我國體育團體參與國際體育組織權益,善盡國際體壇成員責任為優先考量,且恪遵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及1981年兩會洛桑協議。
- 未來體育署將偕同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賡續輔導各體育團體,倘有涉及我會員權益事項,應事先與所屬國際體育組織妥善溝通及爭取,並預擬處理方式,以確保台灣的尊嚴及國際參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