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大學第9屆學生會昨發布聲明,前政務副會長陳姓學生利用擔任演唱會總召及其他業務之便,挪用公款新台幣48萬9,647元整,此款項經由學生會正常提領程序領出,款項應存入學生會活動專戶,於結算時發現款項有嚴重出入,經查證後確認由陳生私自挪用。
學生會指出,虧空款項已於18日全數追回「學生會為受大學法授權而存在之自治組織,基於學生自治之精神,由全體學生票選而出,也因此向全體學生負責,發生違法情事,學生會與學生議會將就其法律責任,堅定提告立場,嚴懲不貸,也提醒所有教職生,學生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非僅僅是還錢可以平事」。
校方則表示,尊重學生會學生自治權力與治理模式,將秉持監督與輔導之立場,協助學生會處理後續事宜;而涉案的陳生18日上午已繳回挪用款項,學生會本於向全體學生負責立場,目前已到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報案,全案進入司法調查程序,校方也將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
挪用公款的陳姓學生也受訪,他坦言自己做錯事情,願意負起相關法律及民事責任,其他尊重法律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