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2021年10月15日,王女在台北市中山區公寓住處搭乘電梯,口頭提醒未戴口罩的陳女戴口罩,然而卻遭陳女襲擊,趁電梯開啟時制伏王女,且持美工刀砍傷王女臉部、脖子與大腿,並伸手挖眼,同時陳女甚至怒喊:「要讓妳死、讓妳後悔」。
事發時,一旁管理員發現後立刻報警求助,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制伏失控的陳女,當場以殺人未遂現行犯逮捕她。然而,法官未查出陳女有精神疾病史,認為無羈押必要,並審酌凶嫌無力籌錢交保,主動把保釋金調降至2,000元。當被害人王女得知此事後,憤而在《爆料公社》發文宣洩對司法的不滿,怒批:「台灣要再死人才會被重視嗎」「可以嚴辦女嫌犯嗎?」
據悉,台北地檢署雖然以殺人未遂罪起訴,且要求法院從重量刑。然而,台北地院認定陳女並未有殺人意圖,若真想殺人,應會直接攻擊要害部位,經審視女傷口,法官認定傷勢並未危及生命,並未割喉,且最深的傷口僅0.5公分,難以認定陳女有殺人之故意,故改以傷害罪量刑,判決8個月有期徒刑。
對此,王女表示不滿一審判決,已委由律師請檢方依法上訴,並強調自己的臉部和大腿傷口皆被刀砍傷,甚至鄰近太陽穴、眼部,腿部差點也傷及大動脈,認為傷勢位屬人身要害。另外,自己也因攻擊事件需長時間接受心理治療,認為凶嫌雖口頭表示歉意,卻未有實質道歉,也並未達成和解,犯後態度惡劣,無法接受一審只輕判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