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在《賀瓏夜夜秀》中譏諷民進黨,利用身障律師陳俊翰的身分在台上煽情催票,此言論引發爭議。
王志安來台後上了電視政論節目《年代向錢看》、網路Podcast節目《百靈果》;此次來台他也採訪了藍綠白3黨候選人的多場競選造勢活動,以及大選投開票的過程。
媒體人黃揚明今(24日)稍早在臉書上表示,王志安雖主動表示,自己因觀光簽證入境不能領取演出費,但他有演出事實,是否因不領報酬而在法令認定上有所不同?會不會移民署很快就認定王非法工作,宣告一定年限內禁止來台呢?
另外有人質疑,王志安以觀光簽證方式來台,卻上台表演、節目錄製,甚至四處採訪走動,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對此,根據《ETtoday》報導,陸委會透過書面表示,本案已聯繫主管機關移民署,該署鑑於王某已明確違反相關法規,決定按規定予以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陸委會的回覆並未提及王志安違反的法規為何,詳情還待移民署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