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當地媒體報導,法庭為保護受害者,以英文字母J至P為代號稱呼被告,不公開他們名字,被告年齡介於年齡37至53歲,職業包含公司董事、送餐員、業務、金融業職員跟銷售經理,其中主謀J男年紀約42歲左右。
案發時間介於2010至2018年,嫌犯在網路論壇結識有換妻癖好的幾名網友,互相分享性生活癖好與影片,甚至提供安眠藥協助對方迷昏妻子。主謀J男竟假裝好心給妻子藥物,實際上是讓她吃下安眠藥迷昏,然後蒙上她的眼睛,聯絡其他被告到家性侵妻子,他們互相對自己妻子下藥,通知其他人上門逞欲,甚至偷裝針孔,藉此讓其他人可以直播觀看性愛過程。整個過程中,妻子們都不知道自己成為受害者。K男和J男私下聊天還嘲諷妻子「無論她們以為自己多聰明,最終還是被自己丈夫玩弄」。
直到2020年元旦,J妻無意中從丈夫手機中驚見丈夫與其他被告的對話紀錄,其中還有自己不堪入目的照片,揭露了換妻迷姦的犯行,事後被害妻子對此感到極度震驚和打擊,無法承受被丈夫背叛,還有人吐露痛苦心聲,坦言「不如死了比較好」。
其中唯有一名被告O男否認犯行,從事金融業、年約44歲的O男辯稱被主謀J男安排測試妻子的忠誠,經安排先跟J妻在網路聊天,約1個月後才約會發生關係,認為J男基於忌妒,才誣指性侵報復。但J男卻供稱是迷暈妻子,再邀約O男上門性侵。但法官審酌證據,認為J男口供符合案情,兩男曾共謀性侵與討論性幻想,不採信O男說詞,裁定他有罪,擇日宣判刑期。
主謀J男雖然認罪,但辯稱J妻在案發前曾出軌,所以才想報復妻子,但未獲法官接納,被重判29年,並受24下鞭刑,是所有被告中刑期最長的。近日他提出上訴,還提交由母親和妹妹所寫的信求情,信中被告母親提到由於丈夫健康狀況欠佳,沒錢為兒子聘請律師辯護,另外也表達他們非常思念兒子,渴望盡快與他團聚,因此懇求法官給予兒子悔過的機會。J男也對自己犯行深表後悔,擔心自己入獄後,家人等於失去生計收入,基於對妻子孩子與父母的愛才提起上訴。
但是法官認為被告犯行嚴重,「雖然本庭不質疑母親的誠意,但也不能因為誠意輕判」,因此駁回J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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