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6日表示,已邀集經濟部及轄內存有廢礦區土地的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共6縣市政府,針對廢礦區土地通案處理原則展開研商會議,就「礦業用地如何進行檢討及變更為適當使用地類別」才符合實際使用現況進行討論,其中經濟部及與會縣市政府原則認同處理方向為政府主動辦理檢討作業,另涉及執行方式與辦理期程,會由國土署彙整各單位意見,後續再邀集經濟部及6縣市政府做進一步的研商。
國土署表示,為全面性檢討該類礦業用地土地使用的合理性,過去已有「北泰雅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輔導原住民土地合法的實際案例,經政府主動檢討、盤點土地使用現況及確認未來發展需求等作業,透過整體性空間發展計畫,來完成用地變更編定作業。
而北泰雅案是其中一種用地變更編定的方式,現在也會與經濟部地礦中心、地方政府合作,將不同使用型態的礦業用地做進一步盤點,研議可行的變更編定原則。
至於各縣市擔憂擬定空間發展計畫及作業期程,恐趕不及明2025年4月30日國土計畫法上路前完成,國土署強調,空間發展計畫的形式不限於特定區域計畫,待變更編定原則確定後,也會邀集相關單位及縣市共商如何辦理及流程相關簡化,以利廢礦區土地能儘早完成使用地變更作業,回歸應有的土地使用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