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姓員警任職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平時表現正常,1名陳姓員警,但今(12日)凌晨騎乘機車行經大同區,因紅燈右轉違規,遭轄區警方攔查,員警發現陳員神情恍惚,當場在他身上發現他持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訊後將他移送至士林地檢署偵辦,最終無保請回。
士林分局指出,陳員涉案情節重大,知法犯法,影響警譽甚鉅,分局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之規定,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通過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並報請警察局予以免職,斷然淘汰,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