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在微博有5,700多萬粉絲,人氣相當夯,他去年一整年忙開巡演,放年假前還在趕新歌,因此婉拒了電影《飛馳人生2》導演韓寒邀請他出席電影首映的邀請,但也義氣地趕在美加、英國、澳洲巡演上飛機前特地進戲院捧場,還對著銀幕拍了2張電影畫面照片po網,結果被網友指責身為公眾人物竟然還「盜攝」,毫無版權概念,做出惡劣示範;且在黑漆漆的影廳打開手機螢幕拍照,亮光非常干擾觀影。
而薛之謙的粉絲也不甘示弱,翻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31條,條文明確指出「錄音、錄影構成侵權」,粉絲則認知單純拍照發朋友圈並不構成侵權,更何況他是幫片方宣傳,片方還點名感謝他;另外薛之謙po出的電影畫面此前已在預告中曝光,因此也不影響電影利益,亦沒有商業營利行為,力挺薛之謙並無不當。
不過因為薛之謙是歌手,不單是他,網上流傳的歌手演唱會片段不計其數,甚至有粉絲拍全場放在網上任人欣賞,就有網友認為音樂圈一樣需要保護,如果不允許拍銀幕,那演唱會同樣不可以拍攝,直嗆那些高舉「盜攝」大旗的網友們雙標。
薛之謙在事情鬧大後也上網,以32字「祝你慧眼、識圖看片、本尊在謝、你在賽臉、習慣示眾、罪帶笑點、此心光明、亦復何言」回嗆,認為網友向自己開砲的罪名很可笑,但此舉反倒更激化兩派爭執。
過去章子怡、范冰冰、馬思純等陸星都曾因為偷拍電影銀幕po社群被砲轟,但不像薛之謙般擁有一批粉絲下場為他洗地,有些大陸影壇業內人士不禁大嘆,好不容易培養起民眾的一點版權意識,如今輕而易舉退回原點,更有不少薛之謙的粉絲模仿他曬出攝圖,未來觀眾可能會更光明正大朝著銀幕大拍特拍照片,《飛馳人生2》賺盡了網路聲量與知名度,但此舉對整體電影發展卻有著相當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