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情,陳凱倫2021年10月9日晚間與同事一起淡水員工宿舍餐廳喝酒聚會,陳後來與隊友、隊友妻子到小包廂續攤,隊友妻子因酒後想吐,被陳男扶到廁所,但女方發覺陳男舉止異常,緊急傳訊息給朋友求救。
而陳男酒後獸性大發,強行隔著衣物撫摸女方,掏出生殖器要對方替自己口交遭拒,不顧女方反抗和哭泣,還把試圖逃跑的女方再次抓回廁所,後來女方趁隙才順利逃出,陳男因性侵未遂遭到起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一度否認強制性侵,稱自己僅是強制猥褻,對於酒後的行為沒有記憶,希望法官能酌情,以強制猥褻從輕量刑,但法官勘驗女方證詞及監視器畫面,認定陳男犯案當下意識清楚,估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案經上訴三審至最高法院被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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