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20日晚間,住在新北市三重區的黃先生到超商喝酒,與左姓男子發生衝突,警方獲報到場,左男仍出言挑釁,甚至對黃先生動手;略帶酒意的黃先生朝對方揮拳,當場遭員警壓制在地、上銬,過程中黃的手指被員警拗斷,還出現眼角膜破裂、聽力受損的情況。
【全文】拗斷醉漢肌腱 提告拒絕受理 新北警遭控執法過當惡意吃案
黃先生酒後在新北三重某超商與議員助理發生衝突,到場處理的員警朝他噴辣椒水,將他制伏,還拗斷他的手指肌腱,並告他妨害公務及傷害。黃先生認為警方執法過當,欲反控員警傷害,派出所卻不受理,他向分局申訴,督察告訴他案件已移請地檢署偵辦,讓他誤以為順利提告,沒想到因妨害公務及傷害一事被法官傳喚出庭時,才知道告警一事根本沒告成,還過了追訴期。他痛批警方吃案,手法惡劣,令人不齒!
遭推後反擊 警鎖喉毆打
黃先生氣憤地說,當時他坐在超商座位區喝酒,看到小孩亂踢椅子便出言制止,沒多久左男冒出來質問他為何欺負小孩?雙方發生口角。黃先生不滿遭冤枉,一時激動,說話音量越來越大,最後2人起了衝突,旁人見狀報警。
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大同派出所謝姓男警及洪姓女警抵達後,左男表明他是新北市議員的助理,說看不慣黃先生行徑,出言制止,卻反被甩了一巴掌。
黃先生告訴本刊:「左男說謊,又刻意強調議員助理身分,還漸漸逼近我,2名員警卻未制止,我警告左男不要動手,他卻不斷挑釁還推我,我為了自衛,出拳反擊,謝姓男警立刻對我鎖喉、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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