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陳姓社工遭拘提移送檢方被上銬,消息傳來,引發各社工團體不滿,認為女社工又不是暴力犯,警方動作是大砲打小鳥,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但基層員警也很嘔,認為檢方開出拘票要警方抓人,警方按照正常程序執法,本來依規定就要上銬,這些案例多到數不清。過去阿扁總統涉貪,檢方也把他上銬,萬一不把女社工上銬,到時外界又駡警方執法偏頗,基層警方大罵,按照SOP流程執法也出事,人民保姆實在不好當。
本刊調查,檢察官為查明陳姓社工有無登載不實查訪紀錄,並保全證搜索票並簽發拘票交由文山二分局執行,檢方審酌案件偵辦必要性而為。
北檢也強調,本案偵查過程均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檢察官之前所為傳喚、調查、聲押被告等情,均未對外揭露,亦未見諸媒體報導。
嗣因3月11日上午經某民意代表召開記者會,及被害人親友於社群軟體披露相關案件資訊後,始引起媒體高度關注,但媒體報導中之相關照片、對話紀錄等內容,均非本署人員提供。
北檢說,本案檢察官於相驗、偵查期間,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台北分會即全力投入,秉持「一路相伴」的服務精神,提供被害人家屬關懷服務,除讓家屬了解案件進度,亦將持續提供相關法律協助、協助辦理申請補償金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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