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役男B控訴,內政部役政署的輔導長A為他的上級主管,但A去年3月16日上午7時許,在樓梯口遇見他,便未經同意觸摸他的頭部,說出「你好可愛」等語。
役男B說,4月11日,2人在部隊餐廳用餐,A趁他不注意之際身手環抱,對他說「你有看過這麼小的卡拉雞嗎?」;5月間則同樣趁他不注意之際,觸摸他的胸部、臀部、頸部或手臂,A男出言騷擾「長這麼大了還會害羞」等語,讓他忍無可忍,選擇硬起來控告A男性騷擾。
檢方調查,A男前後性騷擾B男達8次,性騷擾屬實,依法將A男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A男與B男達成和解,B男具狀撤告,故法官判決全案不受理。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