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苓雅分局表示,外送員楊姓男子於昨天中午,騎車經過苓雅區中正一路與國道1號東側便道路口,趁停紅燈,在機車待轉區臨停,竟下車跳起舞。
警方調閱路口監錄系統畫面,發覺楊姓外送員下車後,臉上戴著面具朝後方跳起〈科目三〉舞姿。警方表示,沒接獲相關報案或檢舉,但檢視影片,認為他在路口待轉區臨停下車、站立跳舞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通知楊姓外送員說明,將依法開罰。
警方強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在交通頻繁道路或鐵道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500元罰鍰,另楊姓外送員於路口待轉區臨停下車,也違反同法第55條,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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