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國媒體報導,山西19歲趙姓男子今年1月15日在家中猝死,趙父整理房間時,才發現兒子在去世前8個月內到血漿站賣了16次血,最短賣血的間隔僅有12天。
趙父發現,兒子都是被接送到沂州血漿站賣血,每次可獲得260至300元人民幣的酬勞(約新台幣1,145元至1,320元):趙父還尋獲兒子過世前10天到醫院看診的檢查單,醫生診斷兒子患有重度貧血,疑似出血嚴重造血功能障礙,故認定血漿站須替兒子的死負責。
血漿站則回應,已故趙男抽血時都符合法規,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嚴格行事,若家屬有異議可循法律途徑救濟。沂州市當地衛生健康委員會也回應證實,全案正在查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