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2016年間開始進行國營事業招生考試舞弊,先幫助郭姓男子作弊考上台電,郭男考取成功後協助招攬考生,2018年吳男再幫林男考上中鋼,林男找再找陳姓老婆一起加入舞弊集團。
吳男靠著郭男及林男的協助,持續找到想舞弊的考生,以預先支付2萬元購買用於舞弊的電子設備,待錄取後再支付120萬至150萬元;作弊方式為,吳男安排人馬喬裝成考生拍下考題,由考場外的人解題後,將答案傳給考生,以此方式幫助對方獲取高分,筆試放榜後也會協助考生修改自傳、面試等技巧。
根據廉檢掌握的名單中,透過舞弊集團成功考取公職的考生共101人,包含中油公司36人、中鋼公司34人及台電公司31人,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2022年廉檢擴大規模搜索後,吳姓主嫌落網,高雄地檢署偵結後起訴共犯等人,目前全案仍在審理中。
而中油公司不滿吳男的舞弊行為,讓社會大眾對中油公司內部管理及員工素質產生不信任,不法侵害中油的商譽與社會評價,故向吳男等人求償100萬元撫慰金,但法院審理後,認定社會大眾譴責的為舞弊集團,並非中油,故認定中油請求無理,駁回上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