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審理認為,被告就本案已坦承犯行,並參諸本案起訴書所載各項證據,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被告今日已坦承犯行,且本件已審結,觀諸本件情節及訴訟進度,並衡諸比例原則,認尚無羈押之必要,准予被告8萬元具保,並命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與被害人及證人接觸、聯繫行為,如有違背上述遵守事項,法院將依法羈押被告。
由於宥勝表示,是在請教過律師後才與對方聯絡,法官針對律斤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或其他規則,促請檢察官為適法的處理,宥勝的律師喊冤表示,是傳達善意給對方,並無證串證。
宥勝去年在metoo風暴後也被爆出曾對年輕正妹舔耳、解內衣、揉胸等惡行,台北地檢署查出他7年前以借廁所為由,到被害人家中,強舔對方耳朵還撫摸胸部,去年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台北地院今再度開庭,檢察官認定宥勝竟騷擾被害人C女,建請法官羈押,法官裁定8萬元交保,並命令不得再犯。
今天台北地院第二度開庭,被害人C女與律師到庭表示,有宥勝透過第三人與她聯絡,檢察官認定這是串證及對被被害人騷擾,應收押,宥勝的律師強調,是因要傳達善意,因此透過第三人與對方轉傳訊息,並無串證也不是要騷擾,法官當庭裁定8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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