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陸媒報導,孔女去年為了要領取獨生子女費,與老公前往戶政事務所補辦遺失的結婚證時,紀錄卻顯示她至今都「未婚」,這狀況讓她相當困惑「我到底是誰的妻子?我和他生活了37年,我們曾經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如今卻突然被宣告一無所有」。
經過多方查證才得知,孔女的小叔當年與妻子要登記結婚時,因為未達法定年齡,便盜用了哥哥的身分證去登記,若干年後小叔離婚又復婚,將盜用哥哥身分結婚的狀況洗白,但這個更正只有更改到小叔與弟媳一方,孔女丈夫的配偶依然是弟媳,這也讓孔女丈夫直呼:「怎麼會出現這種荒唐事?」
孔女與丈夫結了37年的婚,配偶欄卻不是對方,這突如其來的狀況也讓他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對此,民政局解釋,由於當年沒有電腦、網路連線,只要登記者提供承諾書,就信任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對身分的審核並不是非常嚴格。
對此,孔女也感到相當無奈,明明資料上面與老公的關係清清楚楚,可是居然不是法定的夫妻,讓她直呼「戶口名簿不就是我們最好的證明嗎?」如今,若是要重新辦理結婚證,他們必須向法院提出證據,並經過層層手續才能重新進行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