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如鈞指出,數位貨幣交易不論買方、賣方每筆交易、哪個交易所、何時出金、兌現紀錄等都有身份認證,全部一清二楚、無所遁形;他透過查詢工具近一步掌握,「創意私房」共有4個收款地址,自2021年11月開始直到現在,業者收入超過89萬美元,將近3,000萬台幣。
他直言,很遺憾直到昨天為止,透過查詢網站仍可發現,「創意私房」業者正持續以小額出金方式,將電子錢包裡的數位貨幣轉換成現實世界可流通的一般貨幣,「還有購買者直到昨天仍在付費。」呼籲檢警調,應積極主動與虛擬貨幣交易所合作,加強過濾和阻絕犯罪金流;並建議與虛擬貨幣交易所應合作導入AI工具,協助判定金流與帳號態樣,精準鎖定犯罪者、車手、人頭帳戶。
「有心人士不應心存僥倖,認為數位貨幣是可用來犯罪的工具。」葛如鈞強調,虛擬貨幣交易所是司法機關最有力戰友,交易所的風險控管部門每天都使用各種專業工具,防堵各式各樣不法金流,透過檢警調、鏈上服務機構及虛擬貨幣交易所之間合作,犯罪者將完全無法隱身、匿名,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由於認為現行法規仍有疏漏,葛如鈞表示,他與同黨立委陳菁徽、柯志恩、李彥秀等,參考國外法制針對持有兒少性影像的犯罪態樣提出修法,提高刑責為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符合罪刑相當原則。
另方面,現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在購買或取得資格以觀覽兒少性行為或兒少性影像方面的刑責並不完整,基於購買行為等同於鼓勵兒少性剝削產業鏈的發展,葛如鈞說將研擬增訂第44條第2項規定,對於支付對價購買服務或性影像,或花錢取得服務會員資格者,課予一定刑責。希望透過各界攜手合作,建構更好的法制與教育環境,保護孩子們不再受到任何有心人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