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黃薇潔辦案相當細膩,今年1月依加重詐欺罪及洗錢等罪大規模起訴21人,從原本一樁單純的民眾遭詐騙案件緊咬不放,不但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偵查第二隊及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瓦解車手集團,更緊追人頭卡門,進而發現該集團規避檢調單位查緝,並與外籍人士共同蒐集國人及外籍人士身分資料,偽做 KYC 實名制程序,藉此誤導檢調辦案方向。
專案小組清查金流過程發現,詐團首腦的手機出現詭異對話,竟與熟悉電信法規人士互動頻頻,經過比對才知蕭祈宏卸下NCC委員後,竟轉至二五電訊擔任顧問並坐領高薪。
本刊調查,蕭祈宏過去在交通部電信局及NCC任職多年,對於電信法規及實務運作相當清楚,雖然公、私部門互轉可有助於產業創新,不過,旋轉門條款是為了避免民間企業因此獲得不公平利益,進而影響公共利益。
知情人士說,我國的公務員服務法從1996年即增訂公務員旋轉門條款,該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務員於當事人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的股東或顧問等職務,若違反旋轉門條款,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除了違反旋轉門條款,更離譜的是,他還曾打電話給NCC委員,專案小組日前也以證人身分展開約談,因查無不法,訊後被請回,但已讓NCC嚇出一身冷汗,相關同仁聞訊此事更是議論紛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