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警方表示,日前傍晚6點多接獲旅客通報,表示有人在車廂內亮刀,警方隨即趕往現場了解,經查是一名務農的老翁帶著自己剛採收好的2大袋桂竹筍,從捷運淡水站進站預計到台北站,因車程時間較長,他索性在車廂地板鋪了塊紙板,脫鞋坐在紙板上,並打開2袋桂竹筍開始整理,後來更從提袋中拿出一把菜刀在車廂內削竹筍。
有旅客發現老翁拿出刀子,嚇得向站務人員通報,站方也轉報捷警隊協助處理。站務人員及警方在圓山站將老翁攔下,他見警方到場後,才知道車廂內不能拿出菜刀,自己因不諳法令而闖下大禍,警方也告誡他切勿再攜帶危險物品,並在搭捷運時取出使用。老翁行為已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規定:「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造成旅客驚慌及影響乘車秩序,由台北捷運公司依法裁罰1萬元。
捷運警察隊呼籲,搭乘捷運勿攜帶各類刀械或易燃物品,違反者除捷運公司得拒絕運送外,更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公共危險罪等罪責,若旅客在月台層或列車上發現任何不法,可立即按下月台電梯旁或捷運車廂紅色緊急通話鈕,請求站務人員、司機員協助轉報或撥打110報案,捷運警察獲報後將立即前往處理,以維捷運乘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