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定正常教學項目及範圍,推動學校正常教學,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應落實「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課程教學規劃及實施」及「學習評量實施」相關項目規定。
「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部分,教育部指出,學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規定」辦理常態編班、導師編配及分組學習。
「課程教學規劃及實施」內容,教育部說明,學校應依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規定之課程規劃,督導教師據以授課,並依教師專長優先排課;學校辦理的課後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應於規定時間進行且不得教授新進度,以落實教育公平性。
另外,有關考試的「學習評量實施」部分,教育部表示,考量學生於寒暑期規劃多元自主學習活動,及兼顧學生休憩權益,並降低學生學習負荷,明定學習評量,應於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所訂學習節數內實施為原則,及模擬考應於國民中學三年級辦理,且不得於寒暑假結束後之第一週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