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瑄瑄的男友薛男,就這樣旁觀她被好友亂來,甚至幫忙把風,並無視女友哭喊著「救我」,還要求她忍耐一下。後來,薛男在2020年8月下旬時,欲火難耐,不顧瑄瑄的意願,在住處徒手毆打她,隨即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不料卻讓瑄瑄懷孕。
這讓瑄瑄事後感到氣憤不已,決定向這2人提告。經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分別判處薛男、葉男3年8月和2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瑄瑄回憶起此事,委屈淚訴:「當時我用眼神跟薛男求助,他在房間看一下就去前面顧店,我也有呼叫薛男,但他並沒有阻止,只是在門外用唇語跟眼神叫我忍著、說沒關係,因為薛家的香油錢都是葉男出的。」而薛男卻辯稱自己是同性戀,並已有交往中男友,還指控「瑄瑄還有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懷孕也未必是我所造成;至於她自稱被打,也無法確定是被誰打的」。
而葉男則是直接坦承自己與瑄瑄有發生了2次性行為,但他在法庭上稱這是「兩情相悅」,且表示自己不知道當時瑄瑄只有16歲,並指控瑄瑄說詞前後有瑕疵,又指控薛男在事後陸續向他索討共74萬7千元,認為薛男慫恿瑄瑄與他性交,再勒索取財。
然而,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瑄瑄的陳述清晰,不太可能是虛構的,因此判處葉男因2度性侵得逞,合併執行2年6月有期徒刑。而薛男則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被判處3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以上訴。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