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BOT開發案位於日月潭西岸,開發面積達2.79公頃,將成為當地最大的觀光旅館,日月潭風景管理處還標榜該用地可看到日月潭日出的湖景。仲成公司看好未來發展,因此當日管處開始招商時,就積極投標爭取,沒想到當得標並投入上億元資金開發後,竟被告知開發範圍是邵族的祖墳所在地,在原住民委員會及邵族反對下,導致開發案難以進行。
仲成公司指出,原本開發計畫相當順利,2010年10月舉辦環境影響說明會時,原民會及當地住民都無人反對,但是2011年11月環保署召開第一次初審會議時,原民會竟主張該BOT案須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辦理,而2012年2月的第二次審查會,原民會更直接表示該案用地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且應依《原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仲成公司質疑,《原基法》早在2005年就已制訂,為何日管處招標時未揭露用地可能屬於原住民傳統領域?或提醒有意投資的廠商評估辦理諮商同意程序成本,以及將回饋發展基金納入財務試算?而且原民會還主張,如果當地原住民不同意,該案就不能開發,就算可以開發,也要從營收中提撥一定比例的回饋金給原住民族發展基金,導致業者無法動工,整起開發案停擺,連同履約保證金、土地租金及規劃設計費都被卡住。
仲成公司董事長陳燿璋說:「我們的團隊一直很尊重原住民,簽約不久就去拜會地方耆老,也預計成立文化基金,建築設計也參考邵族文化。可是邵族的民族會議反彈很大,主要原因是邵族認為這塊BOT案的基地屬於他們的,現在我們只希望依國際投資標準,拿回當初規劃設計費等投資金額。」
不過日管處認為,招標過程一切合法,當初原民會並未公告原住民傳統領域,因此招標時不受約束,即使後來原民會公告傳統領域,但今年底已被法院撤銷,意即標案回到原點,得標廠商須履約進行環評。
陳燿璋表示,「日管處拿產權有爭議的土地出來招標,即使重啟環評還是會遇到原住民傳統領域問題,既然邵族不想開發,我們也只能撤出,但日管處明知不可為卻又再度發函得標業者,要求2次環評,但原民會仍認定向山案用地屬於傳統領域,試問再次環評有意義嗎?」
為爭取公道,仲成公司於去年11月5日向『財務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會』提出『向山BOT案』調解申請。業者提出2項調解訴求,首先,「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BOT案」興建營運契約之法律關係自112年4月15日終止;其二,日管處應給付仲成公司共計新台幣1億2,668萬3,685元。(含履約保證金3,000萬、開發權利金1,700萬、98年至112年度土地租金193萬1,104元及開發費用7,682萬7,871元),而經召開過3次調解小組會議(112年12月20日、113年1月19日、113年2月27日)後,業者決定退讓放棄土地租金193萬1,104元,開發費用調整為5,027萬1,466元。
調解會議結束後,財政部於今年4月1日做出5點調解建議,首先,向山BOT案興建營運契約自本調解案調解成立兩造合意終止之日起終止;第二,日管處返還履約保證金新台幣3,000萬元;第三,日管處返還開發權利金金新台幣1,700萬元;第四,補償仲成公司1,250萬作已支出開發費用之補償;最後,本調解案利息、租金及其餘請求均捨棄。
由於仲成公司考量本案延宕許久,因此同意此調解建議方案,並強調如果得到補償金,將會把這筆錢繼續投資在位於日月潭國家風景區裡的其他觀光飯店項目上,並不會撤離,但是日管處仍堅持不同意上述調解建議,堅持仲成公司違約全數沒收履約保證金及開發權利金。
陳燿璋無奈表示,原本是希望透過公正第三方來調解,沒想到日管處態度卻如此強硬,向觀光署反映也被漠視,他說:「已經沒有其他選項了,難道真的只能走向訴訟這條路嗎?」
陳耀璋說,這起BOT投資案已長達15年,歷經馬英九和蔡英文2任政府,原本是歡天喜地來開發,卻變成被觀光署、日管處和原民會三方踢來踢去的皮球,如今只能冀望賴清德新政府能有不同思維解決問題,若案子能順利解決,相信能提高外資投資台灣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