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特赦扁】總統府最新回應 確保扁獲妥善健康照顧、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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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2015年獲准保外就醫且因病無法出庭,卻能為自己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舉行記者會。(本刊資料照)
陳水扁2015年獲准保外就醫且因病無法出庭,卻能為自己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舉行記者會。(本刊資料照)
文|劉志原攝影|攝影組

本刊今(7日)報導,總統蔡英文針對爭議不斷的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問題,研擬追回11億不法所得、拆彈擬特赦陳水扁,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表示,總統府現階段的立場仍是,希望確保陳前總統獲得妥善的健康照顧,並依照相關的法律規範辦理。

本刊今報導,犯下龍潭購地等案遭判刑20年的前總統陳水扁,2015年在入獄6年多後因罹患失智等疾病,獲准保外就醫,9年來卻到處趴趴走,還出庭幫女兒打官司,頻踩紅線,重創司法尊嚴,並激化社會對立,為了解決相關爭議,本刊掌握,總統蔡英文已決定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並由幕僚單位啟動特赦作業,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幕僚研議的方向是,針對已判扁有罪確定的龍潭等4大弊案,由總統蔡英文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據《赦免法》第3條對受罪、刑宣告之人,給予免除其刑的執行。也就是扁一旦獲「免除其刑的執行」特赦,仍屬有罪之人,但未執行完的殘刑就不必再坐牢,若扁認為自己無罪,就要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審查,由大法官決定,或請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當然,蔡總統在行使特赦時,也可讓扁的罪、刑全免,不過,如此一來將形成「貪汙無罪」,恐又落入政治的口水紛爭,因此,若扁獲特赦,應僅有獲免刑,仍是有罪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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