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分局警方則發出聲明表示,前年3月該分局辦理刑案證物稽核工作時,發現時任偵查隊的施姓偵查佐曾在2021年8間偵辦一起洗錢案,但該案的扣案現金拖了超過半年,施員才將相同金額的現金繳庫,內部卻發現繳庫的現金鈔票與零錢面額組成與扣押時記載的資料不符。
南港分局強調,內部發現施員不法行為後,主動自檢查辦,前年3月底便依涉嫌湮滅證據等罪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並於第一時間將施員改調警備隊制服員警加強管考,地檢署檢察官昨(9日)指揮廉政署、警察局政風室及南港分局搜索施員住家及警備隊待勤室,對相關人員實施偵詢,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表示,該分局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為,秉持警紀警辦及不護短、不庇縱原則,從嚴究辦,並賡續要求所屬恪遵各項風紀規定。